社會科學白話文|意識形態篇

撰文 /林聖昌

所謂的意識形態就是一組內部理路連貫的理念,它可以用來導引政治行動 — — 無論這行動是要保存、修正或是推翻現行的權力結構。

(Andrew Heywood,2013:11)

討論文化在形式上或美學上是「好」或「壞」,無太大意義,我們需要考量 (無可避免是帶有特定價值觀的立場) 文化的意識形態建構及其潛在後果。

(Chris Barker and Emma A. Jane,2018:54)

「意識形態」這個字眼,大概是許多人在接觸社會科學時最為耳熟能詳的一個專有名詞了。我們時不時能看到許多公眾人物,在談話中以「意識形態」來指涉那些與自已立場不符的人,又或者是用它來凸顯政府的蠻橫無理;但凡是在各種公開言論的場合中,「意識形態」似乎已經成了一個我們在爭取自己的立場、同時貶低他人立場的正當性時不可缺少的用詞。

所以說,在當今人人一口一個「意識型態」的情況下,到底它在社會科學裡有著什麼樣的內涵呢?

「意識形態」(ideology) 這個字彙最初源自於法文的idéologie,由法國哲學家Destutte de Trancy所提出,原意為「觀念的科學」(science of ideas),以了解觀念起源為目的,不過時至今日,這個詞彙已經漸漸脫離了Trancy原先的概念。目前社會科學中對於「意識形態」的理解,常是指用來引導人們進行某一政治行動的觀念體系。舉海伍德在《政治的意識形態》中對於意識形態的定義為例,所謂的意識形態,代表的是一套給予人們解釋現況的「世界觀」;同時,人們的心目中會對未來社會抱有一套美好的「藍圖」,而為了要追逐藍圖中所描繪的理想狀態,人們便會繼而去進行「維護現行權力結構」,又或者是「挑戰現行權力結構」的行動 (Andrew Heywood,2013:15)。舉例來說,我們之所以會有親中/親美的立場,乃是因為我們認爲在現況底下,選擇親中/親美對於我們而言可能會是有利的,因此我們會希望政府採取親中/親美的立場來進行國與國之間的互動。而上述這樣的一套觀念體系,便可以用「意識形態」 來表示。

簡而言之,意識形態意味著的是一套政治行動背後的思考基礎,直指如何建構出自己所想的「未來」,又該透過什麼樣的手段去達成它。從上述的介紹中我們也可以看出,這個觀念本身事實上並未特別帶有批評或是侮辱性的意涵。那麼,為什麼在當今的台灣社會中,還是有許多人往往是懷揣著攻訐人的動機,去使用「意識形態」這個詞彙的呢?或許,這是因為西方世界每每在就「意識形態」展開相關議題的討論時,經常都是在一種「批判當時權力結構」的語境下進行的,此外,不同時期、不同學派、不同學者在對「意識形態」的理解與描述上也會有所差異;這樣的發展脈絡,也就使得一般的社會大眾容易把「意識形態」誤解為是種帶有批評與負面意涵的詞彙。

而事實上,在討論關於「意識形態」的議題時,雖然各家對此的理解也都彼此相異,但若是我們仔細去探討「意識形態」的內涵,便能曉得「意識形態」作為一種政治行動的觀念體系,它並非只是一個表達批評的貶義詞,而是可以被用來客觀地描述我們對於任何一項政治行動所做出的概念理解,當然也能在此之上進行分析與討論。更有甚者,我們還可以說,在我們的心中事實上也存在著屬於我們自己的意識形態。

延伸閱讀

陳思賢 (譯) (2016)。政治的意識形態 (原作者:Andrew Heywood)。台北市:五南。

羅世宏 (譯) (2018)。第2章文化與意識形態。載於Chris Barker and Emma A. Jane,文化研究:理論與實踐 (3版)。台北市:五南。

--

--

社科種子專欄
臺灣社會科學種子實踐協會

為社科種子所發起,由團隊成員集力編撰的科普欄目。隨主責成員淡出後現已停運 (2019. - 2022.)